當代社會,多元意識型態根植在每一個人的心中,並無好壞之別。但是,當意識型態成為太上皇,變成一頭沒有制衡機制的野獸時,除非它自律了,否則,當它掙脫束縛,就會變成一個巨大的怪獸,摧毀人權、法治、民主及自由。不論你心中的臺灣是哪一國,不可否認的,我們是一個民主自由法治人權國家,不會因為發生了什麼事,就抹滅了我們國家存在的價值。

  言論與集會結社自由是憲法的基本價值,但島內政黨習慣傾軋,民主成了政治利益的鬥爭工具,任意扣別人帽子以煽惑民眾,倒成為稀鬆平常的事。也因此,吐口水、棍棒、石頭、汽油彈,這就是我們的民主,又再一次的讓世界看到新的「台灣奇蹟」。
  當我們的集會遊行須用意識型態(如賣臺)渲染時,多少人壓根不知「為何而戰」,卻一窩蜂受召參與衝突,失去了「和平理性」後,再嚷嚷警察「執法過當」,還是謠稱「戒嚴復辟」,在暴民之下,都不重要了。也因此,多年來有志之士莫不以廢除集遊法而後快,但藉由此事,反倒又給了集遊法台階下。不為別的,因為有集遊法已是棍棒齊飛;沒有法律,豈非人人都是水滸傳裡面的綠林好漢,隨時奪寨為王?在社會風氣文化未轉變前,多少罪惡假自由之名而行,最可悲的,「暴力」竟合理化了集遊法。

  無辜又無知的百姓啊!為什麼要隨政客起舞?難道,臺灣的集會遊行,不能像其他民主典範國家,以靜坐抗議,投書媒體,甚至裝著「國王的新衣」,在在都是大新聞!但至少不會讓人看到「亂」,看到「煩」,反倒幽人一默。何不把集會結社當成一種藝術?非要見血才美?當國際都在看笑話時,寶島上的人民,有誰贏了?

  只有「台灣之恥」,「它贏了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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